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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愿参加由广东嘉宝莉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传递关爱——嘉宝莉青年志愿者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志愿者活动,对本次志愿者活动目的、性质、实践地情况以及可能风险有一定的了解,在本次志愿者活动期间本人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组织方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如下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自身人身伤害,组织方已履行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过错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本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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