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学生更换、调整
适用对象: 受助期间学生因各种原因更换、调整。
提交材料:1、《资助学生档案表》 2、学校出具证明
申请流程:
- 注销资格
学校注销原受助学生资助资格,学校开具注销证明
- 更换申请
学校结合学生情况,在同年级进行替换学生推荐(须符合基金会申请要求
学生填写《资助学生档案表》并加盖有关印章,所在村(居)委会开具有效贫困证明
由学校根据学生调整及推荐出具事实证明并加盖公章后
- 审 核
所有材料邮寄至嘉宝莉基金会审核,由基金会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备注:
1、后补学生需符合基金会资格条件,且要求在同年级里进行推荐;
2、为便于管理,更换申请必须在原受助学生资助资格被取消事实发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名额